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童慕苏:好评
谁规定的非要写10个字谁不得好死
会员7962:好评
早餐一般 用餐环境不错 前台服务不错 就是预订部接听电话查订单信息时那态度 希望可以加强 礼貌点好 住了好几次了
会员9426:好评
早餐一般,房间很小,设施很旧,看着别扭的,备品看着就特别廉价,基本没法用,酒店外部环境还是不错,属于园林式酒店,外面走走还算舒服,有停车场,只是收费挺讨厌,星级酒店,为这几块钱浪费大家时间实在是有些不应该了